你好: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妊娠期母亲服用过抗甲状腺药物者,新生儿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应加以注意.[1]
利用硫脲药物抑制甲状腺内的碘有机化,减少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但该类药不抑制甲状腺摄碘和已合成激素的释放,则治疗初期应加用β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倍他乐克等.但是必须长期服用,一般约在一年半至二年内可逐渐减少药量而到停药不用.然而约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患者会再发,特别是那些脖子较大或饮食摄取碘较多之患者(如常吃海带,海苔,含碘盐).另外,少部分患者在服药前二,三个月内,会发生皮肤痒,发疹或白血球减少(易出现发烧,喉咙痛),肝功能异常等药物过敏现象.若出现这些现象,宜及时就医作进一步的诊断治疗.
温馨提示:
沿海地区应注意膳食中含碘食物,建议勿用高碘饮食,防止碘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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