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我是一名外来女性务工者 因长期在充满甲苯类粉尘的环境中工作,经上海职业病防治中心确诊为尘肺病.请问如何处理此类问题?谢谢!
病情分析:
根据你的上述描述的情况来分析,你的问题考虑可能是尘肺
指导意见:
根据你的上述描述的情况,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他们会按照劳动法给你公正的处理
职业病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了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4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的,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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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了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
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过去已做处理的不再改变.
4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者,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的,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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