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了更好地发挥避孕药的避孕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用中应注意如下几点。(1)常用的口服避孕药都是通过抑制排卵而达到避孕目的。以月经来潮当天算起第5大开始服药,每晚1片,如晚上忘记服,次日早晨补服1片,连服22天不能间断。服完22天后,约过3天月经即来潮。以月经来潮第五天开始服一个月的药,以此类推。如服22大药后,停药7天仍不来月经,应立即开始服下个月的避孕药,不必再等月经来潮。如第2个月仍不来月经,就应停服药,去医院检查。(2)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避孕药。因它可导致乳汁减少,还可通过乳汁使乳儿乳房肿大。产后半年内以及49岁以上的妇女也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受孕者,应中止妊娠。如果要生育者,应停药半年以上再妊娠,以防生育畸形胎。(4)长期服用避孕药者,服药期限通常是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亲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口服避孕药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服用避孕药时少数人可出现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挑食和无力等。一般坚持用药2~3个月可减轻或消失。反应较重者,可加服反应抑制药,如维生素B6、B1、莨菪碱类药物等。(6)避孕药要妥善保管,受潮、变质均不能服用。服药期间发生阴道出血;多由于避孕药物失效之故,部分系体内激素不平衡造成,可每次服药时加服炔雌醇。(7)约1%~2%妇女服药后可发生闭经。如果连续2个月闭经,应停药。(8)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者均不可服用避孕药。(9)少数人服用避孕药后可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停药后均可恢复,不影响身体健康,也不影响生育机能。
就医 疾病信息 健康经验 症状信息 手术项目 检查项目 健康百科 求医问药
用药 药品库 疾病用药 药品心得 用药安全 药品资讯 用药方案 品牌药企 明星药品
有问必答 内科 外科 儿科 药品 遗传 美容 检查 减肥 中医科 五官科 传染科 体检科 妇产科 肿瘤科 康复科 子女教育 心理健康 整形美容 家居环境 皮肤性病 营养保健 其他科室 保健养生 医院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