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儿科小儿眼科
已解决问题
悬赏 50 分 投诉 我要收藏 回答(2)
提问时间:2007-3-29 15:56:27

眼弓形虫病

● 患者性别:男

● 患者年龄:8

● 详细病情及咨询目的:已正实右眼被感染眼弓形虫病。想知道那细菌会再度复发吗?需要带他去验血吗?有无药物控制或消灭此细菌。

● 病史:2007年才发现右眼不能看清东西,以为近视或懒惰眼。

● 以往诊断治疗经过及效果:医生说无法治疗,也无须做身体检查,恶化机会很低只能用左眼看东西。

● 其它:非常担心,请求各医师和专家的帮助,感谢不尽。



第一次问题补充:(2007-4-1 17:14:26)

我要知道的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是否照医生说的不用做任何检查且复发机会小。

该问题的相关标签:  
我来回答:
可输入

10000

个汉字
视频回复  音频回复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7-3-30 6:46:59投诉

弓形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眼弓形虫病大多为先天性感染。   先天感染的眼弓形虫病主要表现为视网膜脉络膜炎,此外可伴有眼球震颤、小眼球、瞳孔膜残存、玻璃体动脉残存、视神经萎缩及斜视等。   急性弓形虫病往往发生于胎儿期或出生后不久,国内至今未见急性期眼底改变的报告。临床上眼科检查时往往发现已有瘢痕形成,为陈旧性病灶的表现。典型的陈旧病灶多位于黄斑部,约2—3个视乳头直径大小,中央部呈灰色或白色,边缘部有黑褐色色素沉着,病灶边缘不整齐,常呈锯齿状,并有脱色素现象。过去往往诊断为黄斑缺损,其实这是坏死性渗出性炎症的修复瘢痕。   陈旧病灶附近又可出现再发病灶,有时在赤道部或在另眼发现,也有陈旧病灶内部再发者。急性期往往有白色渗出,病变部位视网膜水肿混浊,轻度隆起,境界不清,同时可见局部血管炎,动静脉管腔不规则,伴有套袖样白鞘。玻璃体混浊,有时前房水亦混浊。虹膜后粘连。一般经过2—3月后炎症逐渐消退,病灶平复。1—2年后转变为陈旧病灶。重症患者可导致视网膜剥离、青光眼以及眼内炎而失明。后天感染并发眼部症状者很少见,偶可发生局限性渗出性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改变与先天感染的复发病灶相同,有视力下降,血清学反应阳性等。   弓形虫到达眼部的途径可能为血行感染。因多数病例发生在黄斑部,该部血管分布较密,弓形虫在毛细血管内容易引起栓塞。反复发作的眼弓形虫病可能是细胞免疫反应缺陷所致。   眼弓形虫病临床表现复杂,应与钩端螺旋体病、结节病、晶体过敏性眼内炎、交感性眼炎、梅毒、结核、巨细胞包涵体病、囊球菌属病等相鉴别。   实验室诊断是本病的重要依据,病原检查一般较困难。在急性感染期,虫体在体内大量增殖时,取外周血或视网膜下渗液涂片,固定后用姬氏或瑞氏染色,用光镜检查滋养体、假包裹或包囊。或将待检材料接种于小鼠或鸡胚绒尿膜,待弓形虫繁殖后再作检查。常用的血清学试验有:美蓝染色试验、间接荧光抗体法、补体结合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皮内试验等。对于仅有眼部感染而无全身感染的病人,血清抗体滴度往往不高,可检测房水的抗体滴度。总之,血清学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都有待提高。   眼弓形虫病的治疗与全身发病者不同,不能仅仅给以抗弓形虫药物,应根据发病程度及分型给以不同治疗。陈旧病灶不必治疗,应严密观察。再发病灶是包囊破裂引起过敏反应或释放出弓形虫再次感染,故除了给予抗弓形虫药物外,还需给以皮质类固醇制剂。再发病灶消失后1—2年,可加行预防的光凝固术。局限性渗出性病灶可用抗弓形虫药物治疗。目前最常用的抗弓形虫药物是磺胺药(如磺胺嘧啶)合并乙胺嘧啶。两药协同可抑制滋养体的繁殖,但对包囊无作用,故易复发。且乙胺嘧啶对造血器官有毒性,并且有致畸作用,因此妇女孕期一级不用。还可用氯洁霉素或螺旋霉素治疗,临床症状可有所改善。此外磺胺甲基异恶唑与甲氧苄胺嘧啶合并使用,效果相当于或优于磺胺嘧啶和乙胺嘧啶,且毒性较低。   弓形虫感染很普遍,据报道全世界约有5亿一10亿人有弓形虫感染。我国杨树森(1981)在天津进行弓形虫血清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阳性率高达28.5%。弓形虫性视网膜脉络膜炎在欧美各国约占全部色素膜炎的1/3,是现在明确病因的色素膜炎中发病最高的。日本近年来本病的报告日益增多,约占色素膜炎的10%一20%。我国目前已有多例报告。鉴于弓形虫病的全球性分布及高发病率,值得引起我国医务界的高度重视。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请及时进行点评】
网友交流区
回复时间:2007-4-4 0:18:09投诉

我要提醒你,家里不要养宠物.动物身上的弓形虫菌比较多,特别是猫,还有狗,长期接触会引起不孕或者是胎儿畸形.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平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不要养宠物,也不要去接触.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请及时进行点评】
服务声明:本网站旨在提供医患互动交流平台,问题回答结果属建议性内容,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2004-2009 120ask.com 法律顾问:诚辉律师事务所
卫生许可证:[京药第110106-JX0210号] [京ICP证060786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5-0007]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京060906]
第三方公司可能在有问必答网宣传他们的产品或服务。不过您跟第三方公司的任何交易与有问必答网无关,有问必答网将不会对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