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过期问题可以进行处理啦!
2005-12-28 10:35:42 有问必答根据网友们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对系统功能做了部分调整,现在过期问题可以进行处理啦!具体调整如下:
1.为了让问题和答案能被所有用户分享,系统要求在提问期限(15天)内对提问做出处理。如果没有在提问期限内处理问题,则该问题会过期并进入“已过期”状态,系统会扣除您的积分50分,如果您悬赏了积分,悬赏分将不再返还给您。
2.问题过期后,您仍然可以选择“采纳答案”操作来采纳某条回答为最佳答案,或者选择无满意回答结束问题。您每处理一个过期问题,就可以得到系统返还给您的积分50分。
我不知道如何进行处理?问题过期后,我找不到选择“采纳答案”的按钮,怎么办?
就医 疾病信息 健康经验 症状信息 手术项目 检查项目 健康百科 求医问药
用药 药品库 疾病用药 药品心得 用药安全 药品资讯 用药方案 品牌药企 明星药品
有问必答 内科 外科 儿科 药品 遗传 美容 检查 减肥 中医科 五官科 传染科 体检科 妇产科 肿瘤科 康复科 子女教育 心理健康 整形美容 家居环境 皮肤性病 营养保健 其他科室 保健养生 医院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