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29周检查了艾丙梅,肝肾功能,乙肝两对半,产前还要检查一次么?医生让38周还去检查一遍,有必要吗?
病情分析:
孕期已检查各种传染病,就不需要再查了。
指导意见:
从医学角度讲是不需要再查了,但现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手术(包括生小孩)这些项必须查或复查。
病情分析:
您好,乙肝是一种慢性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
指导意见:
乙肝携带者,有的人会有恶心,乏力,纳差等症状。若是感染了乙肝,需要定期每隔3-6个月到医院做一下肝功和NDA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正规的治疗
温馨提示:
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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