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本人38岁,已经生过两个孩子,现在跟二婚男人感情不和意外怀孕想做引产。请问需要什么证明才能做手术?
你好,现在是怀孕多久了呢?如果怀孕早期是没有特别要求的,14周以上做引产手术,都需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引产证明。如果是宝宝发育异常需要引产,就需要当地的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产前诊断证明。
怀孕5个月,因夫妇感情不和想做引产。现在一般医院引产不需要特殊的证明和医生说明情况就可以。但是怀孕5个月月份比较大,对身体的伤害也是比较大的,建议去正规医院做引产手术,引产以后好好调养身体。
你好,你的情况首先要争取你对象的意见。要不然的话。没人给你做引产的。强行引产会引起医疗纠纷。在你们都统一的情况下。也需要引产证明的。这种情况要慎重考虑。避免发生不可解决的纠纷等。
以上是对“怀孕五个月左右跟二婚男人感情不和不想要了”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病情分析:
首先呢,你已经办理了计划生育证明了吗?就是出生育证明。也就是准生证。
指导意见:
如果没有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话,也可以直接去医院问问能做吧,但是这个是牵扯到两个人你一定要各方面都协商好,不要留遗憾,毕竟已经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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