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患者年龄28
最近去做体检才知道自己染上了梅毒,根据梅毒的反映我好象在04年就染上了.那个时候谈的男友吸过毒,可那个时候对这个方面了解的比较少.错过了治疗的时间.现在都好多年过去了,身体也没什么大的反映,就是有时候一吃辣的东西屁股上就出现红疹很痒过几天就消失了.也不知道我治的好吗?现在我是整天吃不下睡不着.
治疗:
1. 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你好,请问你外阴或是肛周有无硬结出现?查血清学滴度如何?也许你是假阳性反应,建议你还是在去大医院确诊了在考虑治疗的问题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VD,STD).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
梅毒的治疗: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你好,只根据梅毒的反映是不能对本病作确诊, 应及时做血清学检测并临床上注意同其它溃疡性STD的病损和淋巴结炎相鉴别.实验室检查有梅毒螺旋体检查和梅毒血清反应检查.临床常用的螺旋体检查法为暗视野映光法,梅毒螺旋体的螺旋紧密规则,折光强,运动活泼,易于辨认.发现梅毒螺旋体对一期梅毒诊断很有帮助,特别是已出现下疳而血清梅毒反应未转为阳性前更有诊断意义.目前有一种可于家中自行测试,且简便快捷的梅毒试片,名为“滴得明TM”,已于香港有售,无须由医生转介到化验所进行测试,可保障个人私隐.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以上是对“28最近去做体检才知道自己染上了梅毒”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考虑属于晚期隐性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无法判断病期者亦视为晚期隐性梅毒处理.其治疗原则是主要为预防各种复发,防止病情进展和发生晚期梅毒,对晚期潜伏梅毒不要求血清反应阴转.根据《2006性病临床诊疗指南》建议治疗:
推荐方案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d,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0 d为1疗程,也可考虑给第二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或苄星青霉素G 240万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对青霉素过敏者用以下药物
盐酸四环素500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或多西环素100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米诺环素100mg,每日2次,连服30 d;或盐酸四环素500mg,每日4次,连服30 d(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或红霉素500mg,每日4次,连服30 d.
梅毒经足量规则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和复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以了解是否治愈或复发.建议尽快到正规医院皮肤性病科,接受正规科学的治疗.
卫生部防疫司提出的治疗梅毒的方案,其要点有早期梅毒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总量800万单位,等. 卫生部防疫司提出的治疗梅毒的方案,其要点如下:
(1)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在二年以内的潜伏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总量800万单位.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次,分二侧臂部肌注,每周1次,共2次.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以下代用药品: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总量30g(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红霉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病期长于二年的梅毒(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病期超过二年的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也可考虑给第二疗程,疗程间停药2周.
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次,1次/周,肌注,共3次.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代用药品: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为一疗程.
红霉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环素.
(3)心血管梅毒
只选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二疗程(或更多),疗程间停药2周.不允许用苄星青霉素.
青霉素过敏者,选用代用药品,疗效很差:
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为一疗程.
红霉素500mg,用法用量同四环素.
(4)神经梅毒
水剂青霉素G,480万单位/天,静脉点滴,10天为一疗程,间隔2周,重复一个疗程.
普鲁卡因青霉素G,240万单位/日,肌注,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天;接着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次,肌注,1次/周,共3周.
(5)妊娠期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期初3个月内,注射1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1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只选用红霉素,服法及剂量同非妊娠期病人,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治疗.
(6)先天梅毒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晚期先天梅毒可考虑给第二疗程.
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一次肌注.有神经梅毒损害者不用(效差).
较大儿童青霉素的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治疗量,青霉素过敏者改用红霉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你好,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VD,STD).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是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TP 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 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治疗原则: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治疗后定期随访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你好
这个要进一步进行血液检查确定情况才行.不然也是不能确定的.要进行确定RPR的情况才行.梅毒在治疗上是比较简单的是,麻烦的是难以发现,现在发现了,及时治疗就行了. 按国家疾控中心标准,可予 长效西林(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肌注,每周一次,(分两侧臀部肌注),连续肌注3周. 注意一个梅毒定期复查问题:治疗完之后,每三个月复查一次 PRP,连续复查2年. 关于传染问题:1,首先你自己去查过吗?现确定自己未被感染.2,一般正常生活是不会传染.2.一般通过性传播,性接触传染的几率是很大的,避孕套可以使这种几率大大下降,然并不是100%安全的.
以上是对“28最近去做体检才知道自己染上了梅毒”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你好!一般只要你坚持治疗是治得好的,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要相信医生,但是如果你一直不去治疗才是很危险的,所以一定要去治疗,早一天治疗,治疗的效果就会更好一些,治疗的病程就会跟短一些,病情也不会那么复杂.
建议到性病科诊断,视个人病情的不同预后也有差异,建议早治疗,效果会好些.梅毒的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而减小.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越长,传染性越小,病程超过8年以上者,其传染性已非常小.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你好,你的情况需要紧急治疗的.别灰心,会有效果的.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1. 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3 神经梅毒(Neurosyphilis):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1200~2400万u/天 静点(200~400万u/每4小时)
连续10 ~14天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 120万u/天 肌注 4次/天 连续14天
加服丙黄舒(probenecid)500mg 2~4次/天上述疗程后,继续用苄星青酶素 240万u, 1/周 肌注 1~2周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200mg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4 心血管梅毒: 须住院治疗,纠正心功能代偿后应用抗梅药物,特应小心J-HR
非青霉素过敏者--水剂青霉素G 首日10万u 1次/日 次日10万u 2次/日第三日20万u 2次/日 第四日起改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天 肌注 15天/疗程 停2周 再加1个疗程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2.5 孕妇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青霉素类治疗同非孕妇患者; 青霉素过敏者早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用红霉素 500mg,4次/天,连续15天;晚期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红霉素 500mg/次,4次/天,连续 30天.
2.6 先天性梅毒:非青霉素过敏者--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晚期梅毒(大于2岁)--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根据你的描述,你可能已经到了三期梅毒了.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本病表现极为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的损害.如一期梅毒感染部位的溃疡或硬下疳;二期梅毒的皮肤粘膜损害及淋巴结肿大;三期梅毒的心脏,神经,胃,眼,耳受累及树胶肿损害等,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引起新生儿先天性梅毒,危害极大.
致病原因
梅毒侵入人体后,经过2-3周潜伏期(称第一潜伏期),即发生皮肤损害(典型损害为硬下疳)这是一期梅毒.发生皮肤损害后,机体产生抗体,从兔实验性梅毒的研究证明,梅毒初期的组织学特征是单核细胞侵润,在感染的第6天,即有淋巴细胞浸润,13天达高峰,随之巨噬细胞出现,病灶中浸润的淋巴细胞以T细胞为主,此时,梅毒螺旋体见于硬下疳中的上皮细胞间隙中,以及位于上皮细胞的内陷或吞噬体内,或成纤维细胞,浆细胞,小的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之间及淋巴管和局部淋巴结中.
临床表现
发生时间一般在发病后2年,但也可更长时间达3-5年者.好发于40-50岁之间.主要是由于未经抗梅毒治疗或治疗时间不足,用药量不够.
三期梅毒的特征如下:①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②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粘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它疾病混淆,诊断困难;③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④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无法修复.⑤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皮肤粘膜损害占晚期良性梅毒发生率的28.4%,多数在感染后3-10年内发生.临床上可分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皮肤损害有如下特点;①数目少,孤立或簇集而非对称,常发生于易受外伤部位;②全身症状轻微,皮损缺乏自觉症如侵犯骨膜及骨则感疼痛,以夜间为甚;③有树胶肿性浸润硬结,破溃后形成的溃疡其底仍有硬固性浸润,消退甚慢,常达数月以上;④溃疡具有特异的肾形或马蹄形;⑤溃疡可中心治愈,而边缘常继续扩延;⑥损害表面梅毒螺旋体少,暗视野镜检难以查见,但接种可呈阳性;⑦破坏组织力大,愈合可形成瘢痕.
治疗方法
梅毒的青霉素治疗方案
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粘膜,骨损害等患者,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60万单位,共15次,总剂量900万单位.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每次240万单位,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对于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梅毒不用苄星青霉素而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每天肌注一次,每次60万单位,至少20次,总剂量1200万单位以上.
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疗: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
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梅毒患者经过及时,充分的治疗是能够痊愈的,其痊愈标准应根据不同类型及分期而不同.早期梅毒患者的治愈标准是:经治疗,患者体内螺旋体彻底被消灭,梅毒血清反应转为阴性,临床上无任何症状;晚期梅毒病人经治疗后症状完全消失,即认为治愈,对梅毒血清反应不要求非转为阴性不可,因为少数晚期病人即使已进行了长期足够的治疗,血清反应仍然出现阳性.
在使用抗生素的同时,以适当的中草药配合治疗,对缓解病情,增强患者体质,促进痊愈会起到辅助作用.建议在正规医院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治疗,不过悲观,你的病在正规治疗下是可以痊愈的.祝你早日康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病可能为晚期潜伏梅毒,是有可能治愈的.
梅毒可分为以下几期:
1.一期梅毒: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潜伏期约3周,外生殖器无痛性硬下疳,硬下疳处发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2.二期梅毒:有不安全性行为史,一期梅毒病史,出现梅毒疹,扁平湿疣,黏膜斑,虫蚀状脱发,病变处发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3.潜伏期梅毒:有梅毒感染史,目前无任何临床表现,脑脊液检查正常,仅有梅毒血清试验阳性.感染时间在2年以内为早期潜伏梅毒,2年以上为晚期潜伏梅毒.
4.晚期梅毒:有早期梅毒病史,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主动脉关闭不全,神经梅毒表现,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白细胞数及蛋白水平升高.
建议去医院行进一步检查;并行青霉素规范治疗.
定期随访
梅毒经过治疗后,如何判断是否痊愈了呢?现在通常是用梅毒血清学的检测来加以判断,目前各大医院比较常用的是RPR(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和TPHA(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非特异性梅毒血清学试验,常用于早期诊断梅毒,但对潜伏期梅毒,神经梅毒不敏感.TPHA检测血清中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本法检测一旦阳性,无论治疗与否或疾病是否活动,通常终身保持阳性不变,其滴度变化与梅毒是否活动无关,故不能作为评价疗效或判定复发与再感染的指标,只能够作为梅毒的确认试验.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患病后病程漫长,早期侵犯生殖器官和皮肤,晚期侵犯全身各个器官,并有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变几乎累计全身各个器官.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传播,其次也有通过血液途径,母婴途径传播,通过间接接触梅毒病人玷污的物品被传播的例子比较少见.吸毒人员采用静脉注射方式吸毒者,相对普通人群及单纯口吸方式吸毒者梅毒感染率较高.
梅毒根据病程分为三期:
一期梅毒:症状为硬下疳,即在外阴部发生红斑,浸润,结节,很快破溃,形成无痛无痒的溃疡,基地和周边比较硬,同时伴有腹股沟淋巴结肿大,自觉症状较轻,常易忽视.
二期梅毒:表现为多形性皮疹,常对称分布于躯干和四肢近端屈曲侧皮肤,红色或紫色斑疹,光滑或附有鳞屑,不痛不痒,全身淋巴结少有肿大,但无压痛.
三期梅毒:典型病变为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全身各系统器官均可出现病变,严重影响各脏器功能.
隐性梅毒:又称潜伏梅毒,指患者虽未经治疗或治疗剂量不足,但无临床症状和明显体征,只是梅毒血清学反应仍是阳性,而患者并无其他可引起血清学反应假阳性的疾病,脑脊液建查正常.感染后两年以内者称为早期潜伏梅毒,两年以上者称为晚期潜伏梅毒.早期潜伏梅毒仍有传染性,至潜伏晚期传染性消失.但对于孕妇,晚期潜伏梅毒患者的梅毒螺旋体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隐性梅毒不经治疗,30%患者会发生晚期梅毒.
梅毒在一期,二期的时候有一定的隐匿性,早期皮疹可能呈现多样性,会出现漏诊或误诊.
梅毒治疗必须早期,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疗程,治疗后需跟踪检测.对早期梅毒一定要彻底治愈,以消灭传染源,对晚期梅毒则要求控制症状,保护各脏器功能.
青霉素是高效抗梅毒螺旋体的药物,目前认为苄星青霉素是治疗梅毒最好的首选药物.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病期不足两年的潜伏梅毒患者,可予以青霉素肌注,亦可肌注普鲁卡因青霉素G混悬液,治疗后一年内,应进行两次临床及血清学检查.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盐酸四环素或强力霉素口服
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有皮肤,粘膜,古损害等患者,以及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患者,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每度患者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注一次.对青霉素过敏者改用盐酸四环素,强力霉素口服.
除青霉素外,还有其他抗生素用于治疗梅毒螺旋体,红霉素类如阿起霉素,罗红霉素,利君沙;四环素类如土霉素,链霉素.头孢类如头孢曲松等近年来在临床上也都收到了较好效果
晚期及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有相当一部分患者血清学不发生明显改进,应每年检查一次.
一般来讲梅毒患者最初1~2年内传染性较强,一,二,期梅毒均具有传染性,在皮肤粘膜破损处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随着病程延长,传染性逐渐下降,即使未经治疗,病程超过两年以上的梅毒患者,一般也不会有传染性,病程超过8年者其传染性已经极小.
人对梅毒没有先天免疫力,只有体内有螺旋体存在时才能对此病产生免疫力,一旦治疗后体内螺旋体消失,免疫力也随之消失,再遇到梅毒螺旋体时,仍然会患梅毒.梅毒螺旋体能够通过母血及胎盘绒毛的渗透作用通过胎盘,在妊娠4个月后胎儿易感,一般在孕4-8个月易发生流产,早产或死胎.所以梅毒患者妊娠不利于优生且不易成功分娩,患者需在完全治愈,无症状,复查血清试验始终为阴性之后方可生育.
温馨提示:
本病无预防性疫苗,最好的预防就是注意性卫生,洁身自好。接吻,共用餐具都可感染疾病,在生活中要加强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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