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其化学名称为:O-(4-羟基-3,5-二碘苯基)-3,5-二碘-L-酪氨酸单钠盐.
本项中所推荐的剂量为一般原则,患者个体日剂量应根据实验室检查及临床检查的结果来确定.由于许多患者的T4和fT4水平会升高,因此血清中促甲状腺激素的基础浓度是确定治疗方法的可靠依据.除快速剂量增加对尊重生儿非常重要以外,一般甲状腺激素治疗应该从低剂量开始,每2-4周逐渐加量,直到达到足剂量.对老年患者,冠心病患者和重度或长期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开始使用甲状腺激素治疗的阶段应特别注意,应该先把较低的初始剂量(如12.5ug/天)并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内缓慢增加服用剂量(如每两周加量12.5ug/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给与患者的最终维持剂量低于最佳剂量,不能完全纠正其TSH水平.经验表明,对于体重较轻的病人以及有大结节性甲状腺肿的病人,低剂量给药就有效.每日剂量:①甲状腺肿(甲状腺机能正常情况):成 人,75~200 μg,qd.青少年,50~150μg,qd. ② 预防甲状腺肿切除术后复发:75~200 μg,qd. ③成人甲状腺机能减退: 初始剂量(间隔2~4周增加25~50 μg),25~50μg, qd. 维持剂量 125~250 μg, qd. ④
就按这个重新开始服用
不良反应: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禁忌症: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现心肌梗死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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