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我怀疑是医院里的问题,想给宝宝做个鉴定。一般的病史拿到了,可护理报告和医生手写的报告没拿到。医院里说全上海都一样的这是规定,是这样的吗?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已经开好刀了,宝宝已经看好了,不过不一定能好全,医生说发现的太晚了。我们的宝宝才出生第21天啊,在出生的医院还待了8天,我们是第16天在上海的儿科医院发现的但已经太晚了,只有6成可能好。这算什么事啊!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宝宝的出生病史中的护理报告不能拿的吗?
病情分析:
你好!病历中只有出院证,入院证,病历首页,大病例,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客观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器材消耗单据等允许患者复印,其他的内容由医院保管,不是全上海的医院都是这样,而是全国的医院都是这样,最多只是某些项目不一样而已。
指导意见:
护理记录和病程记录只是对住院期间患者情况的如实记录,存在主观性,不会交与患者的。
如果你对治疗的过程和结果有疑议,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组对治疗的过程,效果,以及预后情况进行裁断。
只能说婴儿生病的机会本来就比较大,也许你们觉得这样很不公平,但是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
如果你觉得在那个医院的治疗的确有问题,直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就行了,虽然绝大多数医生是好的,但是个别败类还是会做些让人气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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