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患者男,32岁。93年,18岁时因学习压力、青春期、社会交往等问题发病。后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抑郁形。
至今不曾复发。一值服用奋乃静4片/天、舒必列2片/天、安塔1片/天。目前患者状况良好。在家照顾父母,并可正常参加工作。
请问,患者可以要小孩吗?有什么机构能鉴定这种情况。
第一次问题补充:(2007-11-19 14:51:35)请问患者这种情况,是否适量减药。患者至今不曾发病。药量似乎不大。目前的药量有什么负作用,如何改善。
奋乃静,4片;舒必列2片;安塔 1片。
考虑到上述药一值药效不错,患者已适应,不会换药,或改服用其它中药。
不需要鉴定,精神分裂证一般不主张要孩子,因为一个是这个病的遗传倾向很高,我们看到有很多一家多个患者的情况,二是这个病的患者不能停药,一旦停药病情必定复发,而抗精神病药物的毒性比较大,肯定对胎儿有影响,所以最好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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