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你好:我是剖腹产的2012年农历2月初5产下宝宝,2013年10月1号我发现怀孕了,请问宝宝能要吗?
您好!根据您所述,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的,但是需要注意定期监测胎儿情况,孕期定期产检、定期复查,注意观察胎心胎动情况,不要剧烈的运动,如果有症状需要及时就诊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剖宫产术后,不到一年又怀孕了,胎儿最好不要,如果胎儿保留了,风险性非常大,容易造成子宫破裂,建议及时终止妊娠。最好在两年半之后开始避孕。
你好,2012年2月5号剖宫产,2013年10月1号又发现再次怀孕。这个孩子可以要。一般主张剖宫产术后,2到3年可以要孩子。但是最近新的说法一年以上就可以要。
以上是对“你好:我是剖腹产的2012年农历2月初5”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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