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2)活动期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只有在预期对母亲的益处超过任何对胎儿或孩子的可能危害时才考虑用药.
(3)本品不适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任何吸入型皮质激素都有可能引起全身反应,特别是长期大剂量使用,但其出现与口服皮质激素相比要少得多,故本品剂量应逐渐调至可有效控制病情的最小维持剂量.
(4)建议长期接受吸入型皮质激素治疗的小儿定期检查身高.
(5)由于存在肾上腺反应不足的可能,患者在由口服皮质激素转为吸入皮质激素时,应特别慎重,并定期检测肾上腺皮质激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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