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11月初,见习时把脚给崴了,没注意,就在学校又崴了一个星期,回到啦才检查,说是右脚下段胫腓骨分离。带了3周的石膏,因为要回学校所以就拆了,拆了有5天了,各种不适应(我在学校经常上下楼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我有县级医院的病例证明,但是学校体育课请假只要省级医院的病例证明。如果我要开省级医院的病例证明,需不需要再重新检查一遍?
如果之前有检查的结果,可以带着检查结果直接到省城的医院开具证明,不需要重新再做检查。平时要注意休息,避免患肢的剧烈运动,每天要坚持用温水泡脚,促进局部血液循环。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各种不适应往往是和经常上下楼梯有关,此时需要休息。
指导意见:
若到升级医院开病历证明,需要重新检查一下的,你之前的检查和病历都需要带着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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