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请教一下医生,我右手拇指侧面,指甲旁约5毫米处长了一个肿物,约绿豆大小,表面略突出皮肤,呈紫红色,触痛极明显。今天去医院看,医生让先做一个病理活检再考虑下一步治疗,我没多想就做了,结果缝了3针而且两周后才能拆线。我就想咨询一下,象这种小的浅表肿物为什么不能直接切了再做病理,为什么还要先要做一个病理活检,这不是受两次罪吗?请问这样合理吗?
病情分析:
你好!这样做是合理的,做病检主要是看此肿物为良性还是恶性。
指导意见:
就如你所说,现在把肿物切了,万一是恶性,务必就切少组织了(或许整个手指截掉),周围得不到清扫,就会加重病情发展,如果是良性,切多了就损伤大了。
感谢您的回答,但我感觉这个标准好像还不统一。我前些日子还去过另外一家三甲肿瘤医院,那里的大夫也没检查什么,就是看了看就给我约手术了,只不过当时没有下决心要切,所以就没去。这次去的是一家北京的全国著名三甲综合医院,没想到还没切就先挨了一刀。
你这次去和上次去医院看包块情况间隔时间多久?肿块外观可能有所不同,医生会根据对疾病外观的观察,肯定是选择对您病情有利的最佳方案进行。
谢谢您的回答,我平时也很爱看一些医疗的记录片,我了解有很多都是做术中病理,再根据结果调整手术。难道是因为我这个手术太小,来不及做术中病理?
手术主要是根据包块性质来决定手术要切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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