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类风湿因子个数降低,是不是说明病情减轻?治疗之前可以怀孕,生小孩么?
您好,类风湿关节炎规范化治疗应强调早期治疗,联合用药及个体化方案的治疗原则.每例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正规治疗.既要通过一线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等缓解关节肿痛和全身症状,又要及时联合慢作用抗风湿药物(SAARDs)或称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DMARDs)以控制病情的发展.同时,还必须为患者选择治疗效果最好且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个体化治疗方案.
研究证明,类风湿关节炎在发病后3个月即可出现影像学(MRI)的关节软骨或骨质破坏.而且,在发病之初这些变化可能已经开始.因此,国际公认的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窗口期为3个月,即在发病3个月开始慢作用抗风湿药物(SAARDs)的治疗,并及时正确地选用多种治疗方法,可使大多数患者的病情完全缓解.仅少数患者可能属难治性类风湿关节,需试用不同的慢作用抗风湿药物(SAARDs)联合治疗方案,新型免疫抑制剂或其他方法.
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的目的在于减轻患者关节肿痛,晨僵及关节外症状,控制疾病发展,尽可能保持受累关节功能,促进已破坏的关节,骨的修复.药物治疗包括:
1,非甾体类抗炎药:是不可缺少的对症治疗药物,只能缓解症状,不能控制病变进展.由于本类药物间无明显协同作用,且同时服用副作用大,因此不需同时服用.
2,慢作用抗风湿药:是一类治本的药物,可控制病情进展,临床观察证实能明显减少关节畸形的发生率.本类药物均应在专科医师的指导下选用.
3,激素:只适用于少数特殊病人,虽可使关节炎症状得到改善,但不能控制病变进展.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谓“特效药”,“偏方”中含有激素成分,不规范的用药会后患无穷.
4,疾病晚期,关节畸形失去正常功能,严重影响患者生活时,需行外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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