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前段时间在县城一家小医院(非人民医院)体检,抽血时我跟护士说有两个化验项目不用做,护士坚持有必要做,我坚持不做,那护士很不耐烦。这名护士年龄很大了,可能在60岁左右,应该是返聘人员。抽血完后,我才想起,当时没注意他手中的操作,没看她是否拆采血器包装,没看采血的长胶管子里面本身有没有糊血。如果她心存不悦故意拿别人用过的采血器给我抽血呢?如果她当时和我说话分心了错拿别人用过的采血器给我抽血呢(用过的和没用过的分别在放她的两旁)?非常后悔当时大意没有观察她手中的操作。我地是艾滋病高发区,我这种情况感染艾滋病的机率很高吗?是否有必要三个月后去三甲医院检查HIV?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看。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医务人员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不会因为自己的不愉快而做这种事情的,你不要担心。如果你真的不放心的话,三个月以后你可以去医院做个艾滋病毒抗体检测,用来排除也去掉你的疑心。
病情分析:
您好,首先作为一名护理人员,是不会因为一点口角而特意的去做这种事情的,这是违法操作规范的,属于违法行为的。
指导意见:
根据你的情况描述,仅能告诉你,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应该是极小的,几近于无,如果你实在担心,可以与3个月后去进行检测,就当去一下心病。如果特别恐惧,可以直接进行HIV核酸检测,窗口期7-11天。
温馨提示:
艾滋病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引起传染,暂无预防疫苗,本病的预防在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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