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下列症状的5条或5条以上(其中第1条和第2条是必须具备的),且持续2周以上,患者自感痛苦或患者的社会功能已经收到严重影响。症状包括:
1.情绪抑郁。
2.对全部或者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
3.体重显著下降或者增加。
4.失眠或者睡眠过度。
5.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
6.疲劳或乏力。
7.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
8.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
9.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因为我们有一些幻想没有得到满足,出现了情绪反应。可以问问自己,如果变成什么样子了,我们就会高兴起来。
指导意见:
自己调整不过来的话,一定要寻求别人的帮助,或者寻求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把我们自己内心的一些心结,目前的现状,都要去表达出来,让别人帮助我们调整。
温馨提示:
早发现,及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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