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我母亲近日确诊肺结核,但用药一星期左右出现皮肤灼痒,复查医生说可能药物过敏,停药几天后,无不良反应,再次复查,医生说先继续吃药,若再出现过敏症状,考虑换药。 我想问问医生,能否将要分开吃,先一种药一种药吃,没过敏反应再加另一种药吃,以此类推(这样应该能排查出是哪种药物过敏),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对病情有没有影响?
这种情况的话对病情没有影响的话,你可以这样的使用。但是这种情况的话,也并不一定能排除你对哪种药物进行过敏的反应,因为你服用药物后,药物并不可并不是直接就会作用于机体的,是会有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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