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中的时间
目前采用国际认同的罗马Ⅱ诊断标准对IBS进行诊断:
(1)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累计有12周(可以是非连续性)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并伴有下列特点中至少2项:
① 腹痛或腹部不适在排便后缓解;
② 腹痛或腹部不适发生伴随排便次数改变;
③ 腹痛或腹部不适发生伴随粪便性状改变.
……
我想请教的是:12周怎么算?如果一周里发作仅有一天,那算是一周还是一天?比如:有个人在一周内只发24小时,好了之后,隔了好几个星期,再发,症状大概一天左右!我相信大家都是聪明人,知道我想表达什么,我想问的是:所谓的累计12周是指笼统的按周算还是以真正发病症状时间(如小时)的累计?!
温馨提示:
对急性腹痛者,在未明确诊断前,不能给予强效镇痛药,更不能给予吗啡或哌替啶(杜冷丁)等麻醉性镇痛药,以免掩盖病情或贻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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