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癣是由皮肤癣菌引起的发生在腹股沟、会阴、肛周和臀部等特殊部位的皮肤真菌感染,主要表现为边界清晰的红斑、丘疹、水疱等,有瘙痒感,治疗方式包括外用药物、口服药物等。
一、股癣的表现:股癣初起时为红色丘疹、丘疱疹或小水疱,继而形成有鳞屑的红色斑片,边界清楚,不断向外扩展,中央趋于消退,形成边界清楚的环状或多环状,边缘常可见丘疹、丘疱疹和水疱,表面一般有细小鳞屑,自觉瘙痒,搔抓后可引起局部湿疹样改变或继发细菌感染。
2.股癣的治疗方式:
1. 外用药物:常用的有咪唑类抗真菌药膏,如克霉唑乳膏、咪康唑乳膏等;丙烯胺类抗真菌药膏,如特比萘芬乳膏、布替萘芬乳膏等。一般需坚持外用 2 - 4 周,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用药 1 - 2 周,以防止复发。
2. 口服药物:对于外用药物疗效不佳、病情严重或反复发作的患者,可口服抗真菌药物,如伊曲康唑、特比萘芬等。口服药物治疗需严格按照医嘱,注意监测药物不良反应。
治疗股癣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腹股沟等部位清洁干燥,勤换内裤,避免搔抓,防止自身传染及继发感染。同时,患者使用的衣物、毛巾等应及时清洗消毒,避免再次感染。若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