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血糖过高或过低、急性并发症、慢性并发症加重、药物不良反应、新发症状等情况时糖尿病人必须到医院就诊。
1. 血糖过高或过低:血糖持续高于16.7mmol/L或低于3.9mmol/L,可能引发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或低血糖昏迷等严重后果,需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2. 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有恶心、呕吐、呼气有烂苹果味等症状;高渗高血糖综合征,表现为严重脱水、意识障碍等;低血糖昏迷,出现出汗、心慌、手抖甚至昏迷,这些急性情况危及生命,要立刻送医急救。
3. 慢性并发症加重:糖尿病肾病出现大量蛋白尿、肾功能恶化;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视力明显下降;糖尿病神经病变引发肢体麻木、疼痛加剧等,都需就医评估病情并干预。
4. 药物不良反应:服用降糖药后出现严重胃肠道不适、皮肤过敏、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调整用药。
5. 新发症状: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体重骤减、呼吸困难等新症状,可能暗示存在其他疾病或糖尿病病情变化,要到医院全面检查。
糖尿病人日常要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和血糖变化,定期监测各项指标。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务必及时前往医院,积极配合医生检查诊断,严格遵循医嘱进行治疗,以有效控制病情,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发展,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