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在发病时间、发病原因、症状表现、诊断标准、治疗方式上存在不同。
1. 发病时间:糖尿病发病时间不固定,可在任何年龄段出现;妊娠期糖尿病则是在妊娠期间发生,一般在妊娠中晚期出现。
2. 发病原因:糖尿病发病原因较为复杂,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自身免疫等多种因素相关;妊娠期糖尿病主要与妊娠期间女性体内激素水平变化,导致胰岛素抵抗增加,而胰岛功能无法代偿有关。
3. 症状表现:糖尿病典型症状为三多一少,即多饮、多食、多尿和体重减轻,还可能伴有乏力、视力模糊等;妊娠期糖尿病部分患者可能无明显症状,部分患者可能出现与糖尿病相似症状,但容易被妊娠反应掩盖。
4. 诊断标准:糖尿病诊断主要依据空腹血糖、餐后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等指标;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一般在妊娠24 - 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有特定诊断标准。
5. 治疗方式:糖尿病治疗包括饮食控制、运动锻炼、药物治疗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等综合治疗;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先通过饮食和运动控制血糖,若血糖控制不佳则需使用胰岛素治疗,不使用口服降糖药。
无论是糖尿病还是妊娠期糖尿病,都需要严格控制饮食,合理安排饮食结构,适当进行运动。定期监测血糖,按照医生要求进行产检或复诊,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保障自身和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