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肺结核的妇女通常不建议妊娠。肺结核是消耗性疾病,患病期间身体虚弱,妊娠会加重身体负担,影响病情恢复,还可能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增加流产、早产、胎儿发育迟缓等风险。
肺结核患者身体处于病态,营养消耗大,各脏器功能也可能受影响。妊娠时,母体需为胎儿提供营养,这会进一步消耗本就不足的营养储备,使病情恶化。而且,抗结核药物可能对胎儿有致畸等不良作用。若在孕期发现肺结核,治疗会面临两难,既要控制病情,又要尽量减少药物对胎儿的伤害。
如果肺结核妇女有妊娠意愿,应先积极治疗肺结核。待病情稳定,经过医生全面评估,确认身体状况能够耐受妊娠后,再考虑怀孕。在备孕及孕期,都要密切监测身体情况,包括肺部病情、胎儿发育等。日常要保证充足休息,加强营养摄入,以维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为孕育健康宝宝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