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光眼急性期和发作期可从症状表现、眼压变化、眼部体征、持续时间、治疗方式来区分。
1. 症状表现:急性期症状极为严重,有剧烈眼痛、头痛,常伴恶心呕吐、视力急剧下降;发作期症状相对较轻,可能仅轻微眼胀、头痛,视力下降不明显。
2. 眼压变化:急性期眼压急剧升高,可远超正常范围;发作期眼压虽升高,但幅度相对较小,未达急性期的极高水平。
3. 眼部体征:急性期眼球充血明显,角膜水肿呈雾状浑浊;发作期眼球充血程度轻,角膜水肿不显著或基本无水肿。
4. 持续时间:急性期持续时间短,若不及时治疗,数小时至数天内病情会迅速进展;发作期持续时间较长,可能数天甚至数周,症状呈间歇性发作。
5. 治疗方式:急性期需紧急降眼压,常联合多种药物甚至手术干预;发作期以药物控制眼压为主,通过局部或全身用药缓解症状,预防病情加重。
日常要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规律作息,避免长时间用眼和在暗环境久待。饮食上,减少辛辣刺激性食物摄入。定期复查眼压、视野等指标,严格按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停药,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