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性心脏辅助装置的适应证包括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手术后低心排血量综合征、难治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炎等;禁忌证包括存在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感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恶性肿瘤晚期、严重的肝肾功能衰竭、严重的精神障碍等。
1. 心源性休克:患者因心脏功能极度减退,导致心输出量显著减少,引起组织器官灌注不足,出现休克症状,如低血压、意识障碍、四肢湿冷等,此时短期性心脏辅助装置可帮助维持循环稳定。
2. 急性心肌梗死并发心功能不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肌坏死导致心脏收缩和舒张功能受损,出现心力衰竭表现,如呼吸困难、水肿等,辅助装置能减轻心脏负担,改善心功能。
3. 心脏手术后低心排血量综合征:心脏手术后,心脏功能可能暂时无法恢复正常,出现低心排血量,表现为尿量减少、末梢循环差等,短期辅助可助力心脏功能恢复。
4. 难治性心力衰竭:常规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持续加重,生活质量严重受影响,辅助装置可作为一种临时的治疗手段。
5. 急性心肌炎:心肌受到病毒等感染后发生炎症,导致心肌功能受损,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短期辅助有助于心脏功能恢复。
对于存在严重凝血功能障碍者,使用辅助装置可能导致严重出血;严重感染未控制时应用,易引发感染扩散;恶性肿瘤晚期患者身体状况差,难以耐受;严重肝肾功能衰竭会影响装置使用及患者预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无法配合治疗。
在考虑使用短期性心脏辅助装置时,需全面评估患者病情、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专业医生的判断来决定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