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狼疮的临床表现有皮肤损害、黏膜损害、骨及关节损害、内脏损害、眼部损害等。
1. 皮肤损害:
基本损害为狼疮结节,粟粒至豌豆大小,呈红褐色至棕褐色,半透明,质软,用玻片压诊时呈苹果酱色。结节可相互融合,形成大片浸润性损害,表面高低不平。可破溃形成溃疡,愈合后形成萎缩性瘢痕,瘢痕上又可出现新的结节。好发于面部、颈部、四肢及臀部等暴露部位。
2. 黏膜损害:
可侵犯鼻黏膜、口唇、口腔黏膜等。鼻黏膜损害可出现鼻前庭溃疡、鼻中隔穿孔等;口唇黏膜损害表现为肿胀、糜烂、溃疡;口腔黏膜可见红斑、溃疡,影响进食和说话。
3. 骨及关节损害:
常侵犯指趾骨、长骨、脊椎骨等。可引起骨膜炎、骨髓炎,表现为局部疼痛、肿胀、活动受限。关节受累时,可出现关节疼痛、肿胀,严重时可导致关节畸形、功能障碍。
4. 内脏损害:
较少见,可累及肺、肝、脾、肾等重要脏器。肺部受累可出现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难等;肝脏受累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肝脾肿大等;肾脏受累可出现蛋白尿、血尿等。
5. 眼部损害:
相对罕见,可引起眼睑、结膜、角膜、巩膜等部位的病变。表现为眼睑结节、溃疡,结膜充血、溃疡,角膜混浊、溃疡,严重时可导致失明。
寻常狼疮病程缓慢,易复发。患者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定期复查,以控制病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