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的禁忌证包括头盆不称、胎位异常如横位或臀位、前置胎盘、子宫手术史如剖宫产或子宫肌瘤剔除术后、严重心血管疾病、多胎妊娠或子宫过度扩张、对缩宫素过敏等。这些情况可能引发子宫破裂、大出血或胎儿窘迫等严重并发症。
1. 头盆不称:指胎儿头部与母体骨盆大小不匹配时,使用缩宫素可能导致子宫收缩过强而无法完成分娩,增加子宫破裂及胎儿缺氧风险。需通过骨盆测量和胎头评估排除后再考虑用药。
2. 胎位异常:横位、臀位或复合先露等异常胎位使用缩宫素时,可引起脐带脱垂、产道损伤或胎儿损伤。需在超声确认胎位并采取外倒转术等干预后再评估用药必要性。
3. 前置胎盘:胎盘覆盖宫颈口时,缩宫素引发的宫缩可能破坏胎盘附着面导致致命性出血。需通过超声检查明确胎盘位置,完全性前置胎盘需绝对禁用。
4. 子宫手术史:既往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或子宫成形术后的瘢痕子宫,使用缩宫素可能因宫缩压力导致瘢痕裂开。需结合手术类型、愈合情况及子宫下段厚度综合评估风险。
5. 严重心血管疾病:缩宫素可能通过抗利尿作用引发水钠潴留,加重心脏负荷,诱发心衰或肺水肿。合并妊娠期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病患者需监测血流动力学指标。
6. 多胎妊娠或子宫过度扩张:双胎及以上妊娠或羊水过多时,子宫肌纤维过度伸展可能降低对缩宫素的敏感性,强行催产易导致宫缩乏力性出血或子宫破裂。
7. 对缩宫素过敏:罕见但需警惕,可能出现荨麻疹、支气管痉挛甚至过敏性休克。用药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首次使用需备好急救设备。
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格评估孕妇的产道条件、胎儿状态及基础疾病史,通过胎心监护实时观察宫缩强度和胎儿反应。患者需如实提供既往病史及手术记录,用药期间避免擅自调整体位或进食影响监测。若出现持续性腹痛、阴道异常出血或胎动减少等情况,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