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固定手术适应证有骨折复位后不稳定、关节内骨折、多发骨折、开放性骨折、骨骼畸形矫正等。
1. 骨折复位后不稳定:当骨折经手法复位等处理后,无法维持稳定的位置,容易发生再移位,此时需要内固定来提供稳定的支撑,帮助骨折愈合,降低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的风险。
2. 关节内骨折:关节内骨折要求较高的复位精度,以恢复关节面的平整,减少创伤性关节炎等并发症的发生。内固定可准确固定骨折块,利于关节功能的早期恢复和康复训练。
3. 多发骨折:对于多处骨折的患者,为了便于护理、早期活动,减少长期卧床带来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深静脉血栓等,常采用内固定手术,使骨折部位尽快稳定。
4. 开放性骨折:开放性骨折存在创口,内固定手术有助于在清创的同时稳定骨折断端,为创口愈合创造条件,降低感染风险,促进骨折愈合。
5. 骨骼畸形矫正:在骨骼发育异常或因疾病、外伤导致骨骼畸形时,通过手术截骨并使用内固定装置,可将骨骼矫正到正常位置,恢复骨骼的正常形态和功能。
进行内固定手术后,要按照医生安排定期复查,了解骨折愈合情况和内固定状态。术后早期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负重,防止内固定松动或断裂。保持伤口清洁干燥,防止感染。饮食上多摄入富含蛋白质、钙等营养物质的食物,促进恢复。若出现伤口红肿、疼痛加剧、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