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病的分类包括全身性发作、部分性发作、不能分类的发作、癫痫持续状态、特殊的综合征等。
1.全身性发作:表现为突然意识丧失、全身抽搐等。包括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失神发作小发作、肌阵挛发作、阵挛性发作、强直性发作、失张力发作等。
2.部分性发作:发作起始症状及脑电图提示大脑半球某部分神经元首先被激活。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运动性发作、感觉性发作、自主神经性发作、精神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意识障碍、部分性发作继发全身性发作。
3.不能分类的发作:由于资料不充足或不完整而不能分类,或在目前分类标准中无法归类的发作。
4.癫痫持续状态:指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不自行停止。
5.特殊的综合征:如婴儿痉挛症、 Lennox-Gastaut 综合征等。
癫痫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劳累、情绪激动、饮酒等诱发因素。同时,要按照医生的建议按时服药,定期复查,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