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孕妇产前检查的内容包括:第一次产前检查是在绝经后6-13周,制定产妇健康手册,确定计算预计分娩日期的孕周,评估怀孕期间的高危因素,测量血压、体重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空腹血糖、肝肾功能检查、传染病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早期彩超检查可确定宫内妊娠和孕周。第二次检查在绝经后14-19周进行,并分析第一次产前检查的结果。测量血压、体重、子宫高度、腹围和胎心率。第三项检查是测量绝经后20-24周的血压、体重、子宫高度和腹围。需要进行四维彩超检查和糖耐量筛查,以检查孕妇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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