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综合征通常经过孕早期前三个月症状绝大部分能够消失,妊娠期甲亢综合征是由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在孕早期显著升高,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可以出现生理性的一过性降低,既往没有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也缺乏弥漫性甲状腺肿,伴有甲亢的临床特征。经过孕早期前三个月,绝大部分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的症状能够明显地缓解。但是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可以出现一过性的甲亢,表现为怕热、心慌、焦虑、手颤,类似甲状腺毒症的表现,严重的可以出现妊娠剧吐。对于妊娠期甲亢综合征有剧痛的女性主要是对症治疗,也就是针对脱水和电解质紊乱进行治疗,不需要使用抗甲状腺的药物。因为随着妊娠期间的变化,绝大部分妊娠甲亢综合征患者经过三个月以后,症状都能够缓解。
妊娠一过性甲亢为短期症状表现,主要是孕期激素水平的变化诱发的甲状腺功亢进,hca对促甲状腺素分泌有一定的作用,刺激甲状腺分泌更多的甲状腺激素,hca水平降低,甲状腺激素也会慢慢恢复正常。
温馨提示:
沿海地区应注意膳食中含碘食物,建议勿用高碘饮食,防止碘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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