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合你的描述,献血前注意事项1、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献全血后间隔半年以上可再次献全血、间隔三个月以上可献成分血;献机采成分血15天后可再次献成分血,间隔28天后可献全血。2、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有严重疾病、地方病等都不能献血,有感冒、有炎症、或女性例假前后三天等情况要暂缓献血。3、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
温馨提示:
注意对引起贫血的病因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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