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通常分为四个分期:原发期、第二期、静止期和晚期。
1. 原发期:梅毒感染后2-4周表现出现单个、圆形、痛性或无痛性、边缘清晰的潜行性硬下疳或疹,约在3周后疹退,硬下疳逐渐增大,不痛不痒,①叫做原发性梅毒,称为原发期。
2. 第二期:梅毒感染后3-6个月(以后),病人有发热、乏力、头痛、腰痛、背痛、食欲不振等全身症状,皮肤上出现病理性斑疹、丘疹、疱疹、溃疡等,好发在皮肤粘膜交界处,破溃后散发刺激气味。②叫做第二期,即为播散性梅毒。
3. 静止期:经过治疗后,梅毒可以进入静止期。在这一期间,症状消失,但梅毒抗体仍在体内,梅毒菌可随时再次活动。
4. 晚期:梅毒未经过治疗或治疗不完全时,可导致晚期梅毒。晚期梅毒表现出现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各种病变,可引起多种器官功能不全,严重可威胁患者生命。
温馨提示:
本病无预防性疫苗,最好的预防就是注意性卫生,洁身自好。接吻,共用餐具都可感染疾病,在生活中要加强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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