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在2007年6月4日的那天,弟弟被沙井盖砸伤了脚趾公,当时脚趾公肿了起来,指甲托了起来,脚趾上有一道伤口,而且流血不止;于是我们马上去了医院,医生为你消毒,在伤口上敷了药膏,很用力的包扎伤口,我觉得很奇怪,包扎伤口需要那么用力吗!可是我不懂医学上的知识,我也不敢说医生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当天晚上你痛得无法入睡,而且血也没有止住,我打了一个电话去医院,护士说那是淤血,砸伤了脚趾是那么痛的啦!听护士那么说,我也就没在意你的伤。你就这样忍着伤痛过了两天,6月6日的中午老板带你去医院换药,还打了一支破伤风针;可是你的伤口还是流血不止,医生也只是为你消毒,用药膏敷伤口上;医生叫过两天去换药,6月8日中午你按照医生的话去换药,可是你的伤口已经感染啦,医生把你的脚趾皮剪掉了,说里面生虫啦,事情发展到了这种地步,医生还是没有负责任的告诉病人伤情严重,不可以再拖,要切除脚趾防止进一步的感染。又过了两天后,6月10日换药时,脚趾上的肉已经坏死啦,呈现黑色,医生才说要切除脚趾,我觉得事情太严重啦,怎么小小的皮外伤搞得要切除脚趾公呢?院长给我们的解释是缺血性坏死,因为当时砸到脚趾时,砸断了血管,断了血管就无法将血供应到脚趾,导致皮肉干死,要切除脚趾也是必然的啦!可惜我有懂医学知识,也无法反驳院长的说法,对于这一说法我并不认同,真的希望有热心的医生网友能解答我心中的疑问!
我的第1个疑问:包扎伤口需要很用力吗?
第2个疑问:隔了两天换药时还是流血不止,医生是不是应该采取有效的止血方法呢? 第3个疑问:过了四天伤口附近生虫了,这是不是医生处理不当造成的?
第4个疑问:脚趾被砸断了血管,切除脚趾是必然的吗?是不是不管医生如何处理都必然要切除脚趾呢?
第一次问题补充:(2007-7-23 23:59:08) 去医院拍过照骨头没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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