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服用华法林要注意监测凝血功能。如果INR超出治疗范围但小于5,患者没有重要部位的出血或进行手术的需要,则可减少剂量,或暂停一次,待INR恢复治疗范围再减量应用。如果INR达到5.0-9.0,患者没有出血或导致出血的危险因素,可停用华法林1-2天,INR恢复到目标值后减量应用。
病情分析:
本品系双香豆素类抗凝药,能阻碍已形成血栓的扩展,但无溶栓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迅速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结合率为98.11~99.56%。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36~48小时达抗凝高峰,作用持续3~5日,半衰期为44~60小时,经肝代谢,肝细胞微粒体酶能使之羟基化。成为无活性的化合物,经肾由尿排出。
指导意见:
口服第一日0.5—20mg,次日起用维持量,每日2.5—7.5mg。成人常用量:一日10mg,连服3日。最初1—2日的凝血酶原活性,主要反映短寿命凝血因子Ⅶ的消失程度,这时的抗凝作用不稳定。约3日后,因子Ⅱ、Ⅸ、Ⅹ均耗尽,才能充分显示抗凝效应。凝血酶原时间也更确切反映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减少程度,可据此以确定维持量,根据你的情况药物浓度已经过乐应该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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