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建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暂时看来还没有达到法定甲类传染病,(鼠疫和霍乱)的严重水平,但是公共卫风险较大。
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可能会表现出发热和身体乏力的症状,可能会有干咳和鼻塞以及流鼻涕的现象,还可能会产生咽痛的症状,如果病情相对严重,还可能会有呼吸窘迫症。新型冠状病毒还可能会攻击人体的心脏、血管、消化道等部位,所以也可能会表现出腹痛和腹泻,恶心和呕吐,还有肝脏增大和胆囊充盈的现象。
温馨提示:
锻炼身体,增强机体抵抗力。季节交换时避免受凉。避免过度疲劳,感冒流行时少去公共场所。尽早防治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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