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下列症状的5条或5条以上(其中第1条和第2条是必须具备的),且持续2周以上,患者自感痛苦或患者的社会功能已经收到严重影响。症状包括:
1.情绪抑郁。
2.对全部或者多数活动明显缺乏兴趣或愉悦。
3.体重显著下降或者增加。
4.失眠或者睡眠过度。
5.精神运动性兴奋或阻滞。
6.疲劳或乏力。
7.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或自罪感。
8.思维力减退或注意力涣散。
9.反复出现死亡或自杀的想法。
考虑是
病情分析:
从你的描述知道,你以前患有抑郁症,现在自己感觉出现了病情变化,不知道你有哪些症状?应该及时进行调节和治疗。
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建议你应该去医院的心理科检查一下,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同时配合进行自身的调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作息要有规律,每天进行适量的运动,平时多与家人朋友进行沟通交流,减轻压力,保持情绪稳定,心情愉快,一定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
温馨提示:
早发现,及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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