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唐山铁路工人医院分院口腔科医生开这样的收据多写三种药,和我病情无关的药,当时是该医生电脑输入的,然后直接去收费处交钱发现收据上多了3种药,我在售药窗口取药的时候该医生来到我面前把药拿走,说这药的钱是变通用的,我去找神经内科主任问的这件事的时候,主任说:“只能这样了,没事的,”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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