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型糖尿病需进行多种检查,检查频率因孕期阶段而异。
一、血糖检查:血糖检查是诊断和监测妊娠型糖尿病的重要手段。包括空腹血糖、餐后血糖以及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一般建议在孕24 - 28周进行首次筛查,若结果异常,需进一步检查。OGTT通常在空腹血糖筛查异常后进行,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后,分别在1小时、2小时测量血糖值。孕期中,血糖监测频率需根据病情调整,初期可每1 - 2周检查一次空腹及餐后血糖,后期随着孕周增加,可每周检查1 - 2次。
2.糖化血红蛋白检查:糖化血红蛋白反映过去2 - 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一般在确诊妊娠型糖尿病时进行一次,之后每1 - 2个月复查一次,以评估血糖长期控制情况。
3.尿糖检查:每次产检时都需进行尿糖检查,可初步了解血糖控制情况。若尿糖阳性,需进一步检查血糖。
4.肾功能检查:妊娠期间肾脏负担加重,肾功能检查有助于了解肾脏情况。一般在孕早期、中期、晚期各进行一次。
5.眼底检查:高血糖可能影响眼底血管,孕28周左右进行首次眼底检查,之后根据情况每3 - 4个月复查一次。
整个孕期要严格按照医生安排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治疗方案。若出现血糖异常波动、身体不适等情况,应随时就医检查。同时,要遵循医生的饮食、运动指导,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孕期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