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包括症状表现、排除其他疾病、罗马Ⅳ标准等。
1. 症状表现:主要有腹痛、腹部不适,排便后症状改善,且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如便秘或腹泻,也可两者交替出现,还可能有大便性状改变,如干结、稀便等,部分患者存在排便不尽感、急迫感等异常。
2. 排除其他疾病:需通过详细检查排除肠道感染性疾病、炎症性肠病、肠道肿瘤等器质性病变,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全身性疾病导致的肠道功能紊乱,通常要进行粪便常规、结肠镜、血液检查等多种检查项目。
3. 罗马Ⅳ标准:病程至少6个月,近3个月内每周至少发作1天,伴有腹痛,且腹痛与排便相关,同时具备以下2项或2项以上特征,即排便频率改变、粪便性状改变、排便过程异常、腹部胀气或腹胀感。
诊断肠易激综合征后,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规律饮食,避免食用诱发症状的食物,如乳制品、辛辣食物等,保持良好的作息与心态,减少精神压力。若症状发作频繁或严重影响生活,应及时就医,严格遵医嘱进行治疗与复查,以便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