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治疗三原则是复位、固定、康复治疗等。
1. 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方法有手法复位和切开复位。手法复位需在适当麻醉下,运用专业手法技巧使骨折断端复位,具有创伤小等优点;切开复位则是通过手术切开骨折部位,直视下将骨折复位,适用于手法复位困难等情况,但创伤相对较大。
2. 固定:目的是将骨折维持在复位后的位置,使其在良好对位情况下达到牢固愈合。固定方法分为外固定和内固定。外固定如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展架、持续牵引等,操作相对简单,可在体外固定骨折部位;内固定则是通过手术植入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等器械,直接固定骨折断端,稳定性较好。
3. 康复治疗:在不影响固定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患肢肌肉、肌腱、韧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舒缩活动。早期合理的康复治疗能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肿胀,减少肌肉萎缩,防止关节僵硬,促进骨折愈合,提高肢体功能恢复程度。
骨折治疗过程中,患者应积极配合治疗。遵循医生制定的康复计划,按时进行复查,了解骨折愈合情况。在康复训练时要循序渐进,避免过度活动影响骨折愈合。同时,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均衡的饮食,为骨折愈合提供良好的身体条件,以促进身体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