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和偏少在诊断标准、对胎儿影响、超声表现、发生原因、治疗方式等方面上存在不同。
1. 诊断标准:羊水过少是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ml;羊水偏少是指羊水指数AFI5~8cm或最大羊水池深度2~3cm 。
2. 对胎儿影响:羊水过少时,胎儿与羊膜紧贴,肢体与羊膜相连,可造成胎儿肢体离断;还会因子宫壁紧裹胎儿,影响胎儿胸廓运动,导致肺发育不全。羊水偏少对胎儿影响相对较小,但也可能引起胎儿慢性缺氧,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3.超声表现:羊水过少超声显示羊水暗区明显减少,胎儿肢体可呈抱团状;羊水偏少超声可见羊水暗区范围相对较小,但胎儿肢体活动等一般无明显受限表现。
4. 发生原因:羊水过少常见原因有胎儿泌尿系统畸形、胎盘功能减退、羊膜病变等;羊水偏少多与孕妇饮水过少、胎盘功能轻度下降等因素有关。
5. 治疗方式:羊水过少若孕周小,可考虑羊膜腔灌注液体;接近足月,胎儿成熟,应尽快终止妊娠。羊水偏少可通过增加补液量,如多饮水、静脉输液等方式增加羊水量,同时密切监测胎儿情况。
日常要注意定期产检,密切关注羊水情况。一旦发现羊水异常,需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相应处理,不可自行盲目采取措施,以免影响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