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一年又怀孕是可以要的。但应在可疑怀孕时尽早进行B超检查,警惕子宫切口处妊娠即瘢痕妊娠的发生。由于瘢痕妊娠可继续发展为严重威胁产妇生命健康的凶险性前置胎盘,早孕期瘢痕妊娠的诊治原则为:早诊断、早终止、早清除。
一旦诊断为瘢痕妊娠应尽早终止妊娠,清除妊娠组织。如继续妊娠远期可能发生如前置胎盘、胎盘植入、子宫破裂、凶险性前置胎盘等严重风险。即使尽早终止妊娠,仍存在清宫手术中及术后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子宫破裂、周围器官损伤,甚至切除子宫等风险,严重威胁妇女的生殖健康甚至生命。
对于既往剖宫产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应在孕中期22-24周行系统B超检查,明确胎盘位置及其与瘢痕的关系,可疑应于孕28-30周重复超声检查,再次确定胎盘位置,以及是否有胎盘植入,必要时行核磁共振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并需注意无痛性阴道出血情况,一旦发生,应立刻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