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对颅神经检查包括视功能检查、眼球运动检查、面部感觉及运动检查、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吞咽及发音功能检查等。
1. 视功能检查:主要检查视力、视野以及眼底情况。视力检查通过视力表进行,能了解眼睛分辨物体的能力;视野检查可发现视野缺损等异常;眼底检查借助眼底镜观察视网膜、视神经乳头等结构,判断有无病变,对诊断多种眼部及全身性疾病有重要意义。
2. 眼球运动检查:通过让患者向不同方向转动眼球,观察眼球运动的协调性、灵活性以及有无眼球震颤等。能评估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展神经的功能,这些神经支配眼球运动,若出现异常,可能提示神经损伤或其他病变。
3. 面部感觉及运动检查:面部感觉检查用棉签轻触患者面部不同区域,询问其感觉,以评估三叉神经感觉支功能;面部运动检查让患者做皱眉、闭眼、鼓腮、吹口哨等动作,观察面部表情肌运动情况,判断面神经功能。
4. 听力及前庭功能检查:听力检查常用音叉试验、纯音听力计测试等方法,确定听力是否正常及听力损失程度;前庭功能检查通过冷热试验、旋转试验等,评估前庭系统功能,了解患者平衡感及内耳功能状态。
5. 吞咽及发音功能检查:吞咽功能检查观察患者吞咽动作是否顺畅,有无呛咳等;发音功能检查让患者说话,听其声音是否清晰、有无嘶哑,以此评估舌咽神经、迷走神经等功能。
进行十二对颅神经检查时,需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干扰检查结果。患者要积极配合医生指令,如实反馈自身感受。检查过程中若出现不适或异常,应及时告知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