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红外线理疗灯在缓解疼痛、促进血液循环等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在使用时也有一些禁忌,如患有急性损伤、出血性疾病、高热、恶性肿瘤、活动性结核等人群应避免使用,以及孕妇腹部、眼部等部位也不宜使用等。
1. 急性损伤:急性软组织损伤在早期24 - 48 小时内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加重出血和肿胀,应在损伤后期48 小时后,当肿胀开始消退时,再考虑使用。
2. 出血性疾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患者,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导致局部血管扩张,增加出血的风险。
3. 高热:本身处于高热状态的患者,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使体温进一步升高,加重病情。
4. 恶性肿瘤:远红外线理疗灯的热能可能会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因此恶性肿瘤患者应避免使用。
5. 活动性结核:活动性结核患者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导致结核菌的扩散,使病情加重。
6. 孕妇腹部:孕妇腹部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如致畸、早产等。
7. 眼部:眼部对热能较为敏感,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可能会损伤眼部组织,导致视力下降等问题。
在使用远红外线理疗灯时,应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