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你好!我于2007年4月25日在西京医院做的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因搬家不慎将病历和证断证明书丢失,现要办理病退需要此物证明,请问贵院是否重新给办理?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不过大型的医院好多都是永久保存的
病情分析:
当然可以重新办理了!一般病例保存三十年左右啊!而且现在都是电脑
指导意见:
去找你的主治大夫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补办的啊!放心吧绝对没有问题
病情分析:
您好,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历的保存时间是20年的,所以您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查询到的,
指导意见:
您好,不必担心,建议您到医院咨询,一般情况下,可以查到病历的话,都可以重新开具诊断证明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以上是对“我于2007年4月25日在西京医院做的心脏瓣膜置换”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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