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是由于肺癌、乳腺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或胸部其他恶性肿瘤经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引起的炎症反应。轻者无症状,炎症可自行消散;重者肺脏发生广泛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损害,甚致呼吸衰竭。
肺癌放疗出现放射性肺炎是比较可怕的,肺癌放射治疗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治疗相关性损伤,就像手术会留下一些疤痕一样,放疗一定剂量后肺组织就会产生不可逆的疤痕改变。急性期就是放射性肺炎,慢性期就是放射性肺纤维化,主要的表现就是咳嗽、气短等。即使非常谨慎的放疗,也会有产生放射性肺损伤的风险。经积极治疗后,绝大多数病人能够很快恢复,放射性肺炎致死的可能性不超过2%。如果发生于肺损伤的范围较局限,经积极治疗后多数可以恢复,但如果放射性性肺损伤范围过大的话,病人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为预防放射性肺炎的发生,应严格掌握放射总剂量及其单次剂量分配、照射野大小。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呼吸道症状及体温升高。X线检查发现肺炎,应立即停止放射治疗。治疗方法主要是对症治疗,肺部继发感染给予抗生素。早期应遵医嘱用糖皮质激素有效,一般采用泼尼松治疗。抗凝疗法治疗小血管栓塞无效。给予氧气吸入能改善低氧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