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力是指肌肉收缩的力量,通常采用 0 - 5 级的分级方法来评估肌肉的功能状态。0 级表示完全瘫痪,肌肉无收缩;1 级表示可见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关节活动;2 级表示肌肉收缩可带动关节活动,但不能对抗重力;3 级表示能对抗重力但不能对抗阻力;4 级表示能对抗重力和一定阻力;5 级表示肌肉收缩正常,能对抗充分阻力,运动功能完全恢复。
1. 0 级:完全瘫痪
肌肉无任何收缩迹象,肢体处于完全松弛状态,不能产生任何动作,如脊髓损伤导致的截瘫早期,患者的肢体完全不能活动。
2. 1 级:肌肉轻微收缩
可以看到肌肉有轻微的颤动或隆起,但肢体仍不能活动,关节也没有相应的运动,这可能是神经损伤后的早期表现,如面神经麻痹时,患侧面部肌肉可出现轻微收缩。
3. 2 级:肌肉收缩带动关节活动
肌肉收缩时能够带动关节进行小范围的活动,但不能对抗重力,即肢体在去除重力的情况下可以活动,而在保持肢体垂直位时则不能活动,如在平卧位时可以抬起上肢,但在坐位时上肢不能抬起。
4. 3 级:对抗重力但不能对抗阻力
肢体能够对抗重力进行活动,在去除外力的情况下可以保持肢体的位置,但不能对抗阻力,如患者可以在平地上行走,但不能爬坡或上楼梯。
5. 4 级:对抗重力和一定阻力
肢体不仅能够对抗重力进行活动,还可以对抗一定程度的阻力,如患者可以提起较重的物品,但不能提起非常重的物品。
6. 5 级:肌肉收缩正常
肌肉收缩力量正常,能够对抗充分的阻力,运动功能完全恢复,肢体的活动自如,与正常肢体无异,如正常人的肢体运动。
在进行肌力评估时,需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肌力的评估也需要定期进行复查,以了解患者的康复进展情况。如果患者出现肌力下降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在康复过程中,患者应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师的指导,进行适当的运动训练,以促进肌肉功能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