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23.00多睡觉9.00多起来然后中午13.00或者14.00午休1个小时或一个半小时我这算嗜睡吗
病情分析:
病情分析:嗜睡症:不分场合表现为经常困乏思睡,出现不同程度、不可抗拒的入睡。过多的睡眠引起显著痛苦或职业、社交等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的下降。也会有认知功能方面的改变,表现为记忆减退,思维能力下降,学习新事物能力下降。
指导意见:
建议:对于因为自尊、感情上而产生的问题进行心理咨询是很重要的,尤其对那些嗜睡的人来说,因为他们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潜能,可能被家人和同龄人认为懒惰、不愿意活动。这种情况下,护理时多采用心理疏导,去除与发病有关的不良心理因素,避免精神刺激,帮助患者建立正常的生活规律。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理论上来讲,你说的这种情况不算是嗜睡,这种情况是一种正常的作息规律,它不是什么疾病。
指导意见:
因为你晚上11点睡觉,到早晨9点起来,你是自己能够起来的,如果你自己起不来的话,这叫嗜睡症,还有就是在白天的时候,如果在工作或者学习的时候,你会不自觉的去睡觉,自己控制不了这叫嗜睡症,所以你这种情况不是嗜睡症。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的睡眠状况安排,较为正常。睡症是一种特发性的睡眠过多,即白天不可控制的想睡觉,但是这种想睡觉,并不是由于晚上睡眠时间不够,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而是晚上睡得好,时间也够,但是白天老是想睡。这种患者早晨醒来比较困难,也觉得晚上睡觉不解乏,早晨醒的时候甚至还有一些不清醒、不清楚。有些患者要用很多特殊的方式来叫醒
指导意见:
你晚上可以提前睡觉,养成规律作息的习惯,早晨7点可以起床,适当的增加运动,提高自己身体的免疫力。午睡的时间安排的恰到好处,半小时到一小时正好。
以上是对“我这种算不算嗜睡呢?”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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